中研院學者︰空白授權 比戒嚴還可惡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4-13

再批行政中立法

〔記者湯佳玲、楊久瑩/台北報導〕繼六十七名中研院學者聯合為考試院打「丙」,表達對行政中立法的不滿後,昨又有中研院學者指控,去年公布施行的行政中立法嚴重戕害學術自由與人權,特別是部分條文有「不確定法律概念」,更屬明顯的空白授權,「比戒嚴還可惡」!

「不確定法律概念」

考試院今年一月發給中研院關於行政中立法修法的公文中指出,所謂公務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的行為樣態甚多,未來仍將隨個案發展,透過行政解釋方式處理;中研院政治學研究所助研究員徐斯儉痛批,這種空白授權意味著法中沒有講到的理由,到時就由考試院自行決定,「考試院還好意思提出這種不確定法律概念來?」

試院指學者誤會了

考試院昨指出,中研院學者誤會了行政中立法規範不得參與政治活動第九條第七款的精神,所謂「其它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以命令禁止之行為」,是針對該法條前六項包括「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等內容不足的部分所設計,以因應未來各種可能違反行政中立的情況,法律必須有前瞻性、防患於未然,由於必須會同行政院,自然不可能是考試院說了算。

考試院官員進一步說明,第七款只會在前六款無法適用時才需要認定,目前只能做原則性的規定,如果適用其它法條,自然不需要用到這一條款。

為了修改行政中立法,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召集修法小組提出建議,並親自拜會考試院長關中及總統馬英九,皆獲正面回應。豈料,三個月過去了,中立法不但沒修,連當初建議不宜列出的施行細則都已完成了,翁啟惠只能再度表示,期待考試院積極修法。

考試院昨則說明,日前確與翁啟惠院長針對行政中立法溝通,並表達將視情況協調立院是否再行修法。事實上,考試院原始版本中,並未將中研院學者納入,認為應由教師法來規範,而是立委在修法過程中主張將學術機構人員納入,解鈴還需繫鈴人。

中研院學者也進一步舉例質疑說,基層公務員為什麼不能基於相同理念,於假日期間參加集會遊行?對ECFA有不同看法,難道公立大學學者、研究人員都不能表達意見?考試院則說明,只要不用公務職的名義或資源,且以自假或於休假參與活動,或報備參與,行政中立法仍給予公務員參與政治及表達意見的權利,前提是不能違反行政中立的相關規定。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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