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公職拿綠卡 馬政府遲未修法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0-03-21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空言改革!馬英九總統為了漲健保費才說不惜流失選票也要改革,對公務員三%吃丙的修法,立即擔心「副作用」而有所保留。無獨有偶,之前劉兆玄內閣曾宣示不贊成公務員擁有外國居留權,並允諾修法,但馬政府至今仍未推動修法禁止公務員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

只設限國籍 不限外國居留權

人事局對此表示,關於公務員可否擁有外國居留權,行政院長吳敦義上任後,社會大眾未再提及此事,吳揆還沒有機會重申立場,可確定的是目前吳內閣中,沒有一位閣員與政務副首長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但無法確定一般公務員是否都沒有外國永久居留權。

現行「國籍法」只規定公務員不得擁有外國籍,但並沒有規定公務員不能擁有「綠卡」、「楓葉卡」等外國永久居留權。

馬政府執政初期,曾爆發部分閣員的「綠卡風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三月曾初審通過「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擁有外國居留權者納入禁止擔任公職範圍。但後來藍營反悔,還阻擋修法,數度在程序委員會阻撓該案排入院會二、三讀。

憂再掀風暴 藍營阻擋修法

據傳,修法的阻力主要來自決策高層,因為考量一般公務員中可能仍有不少人持有綠卡,地方到中央民意代表持綠卡者也不乏其人,馬總統過去也被踢爆綠卡爭議,擔心修法一通過恐將又掀風暴。

據悉,為辯解阻撓修法的正當性,行政部門希望從憲法中找出「違憲」解釋,已鎖定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打算藉著強調人民除可向國家要求工作消極不受侵害外,也可要求國家機關積極作為,使工作獲得保障,連結擁有外國永久居留權與工作權的關係。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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