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苑停獎案 馬及三監委挨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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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時報 | |
2010-01-11 | |
〔記者林俊宏、王寓中/台北報導〕前宜蘭縣員山鄉民代表林錦坤認為一品苑停車獎勵案,元大獲利上億元暴利,已有公務員圖利,但監察委員僅提出糾正案,未彈劾不法公務員,有失職之處,昨天向特偵組告發總統馬英九及調查此案的監委馬以工、林鉅鋃、陳永祥等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 前鄉代不滿只糾正未彈劾 林錦坤說,包括前台北市副市長陳裕璋、前台北市副秘書長范良銹及當時市府承辦相關人員,他也同步告發。 林錦坤說,一品苑停獎案之申請不只是行政機關作業疏失,理應按監察法第六條及第十五條規定提出彈劾,並將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等人移送法辦,另依監察法第十九條提出糾舉案。 向特偵組告發相關官員 告發狀指出,監察法規定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提彈劾;而且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得以書面糾舉等。 此外,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辦理監察、會計、審計、犯罪調查、督察、政風人員,執行職務時明知貪污有據人員不為舉發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錦坤認為,一品苑案的糾正案有三位委員,已超過提案彈劾門檻。 府方︰已做出相關說明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表示,此案監察院及台北市政府,都已做出相關說明。 Source: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