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破壞台中連儂牆 反嗆民眾妨害他的自由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9-10-28

到台灣洽談商務的中國胡姓男子,破壞連儂牆時,還質疑阻撓的民眾妨害他的自由。(陳致豪提供)

到台灣洽談商務的中國胡姓男子,破壞連儂牆時,還質疑阻撓的民眾妨害他的自由。(陳致豪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今年8月中旬,設置於台中市廣三百貨旁的美村路地下道,用來聲援香港「反送中」的「連儂牆」(Lennon Wall),昨天竟發生到台灣從事商務的胡姓中國人,撕毀破壞的事件,被兩名熱心民眾拍下過程時,此人還嗆聲說,這兩位民眾妨害他的自由(撕毀連儂牆與逕自離去的自由),中市公益派出所將他依毀損罪移送台中地檢署,發起此活動的單位提出告訴,台中地檢署暫時限制胡男出境,初步決定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罰3萬元。

依民眾的錄影,胡姓中國男子撕毀連儂牆的海報,將海報捲成一束束,被一對熱心男女發現報警,胡男卻嗆聲說,兩人妨害他的自由,兩位民眾則說,自由是相對的,當胡男破壞連儂牆,民眾就有權力介入,此時,接獲報案的員警馳抵,胡男願意接受警察行使公權力,依毀損罪現行犯逮捕。

警方聯繫活動發起人之一的陳致豪,陳致豪向檢察官說,他們堅持提出告訴,目的不是要嚴厲懲罰胡男,而是要告訴眾人,民主台灣不允許這種行為,檢察官也當場訓斥胡男說,台灣與中國兩地狀況不一,胡男撕毀連儂牆之舉,已經觸犯台灣法律,不過,檢方也認為,不需要長期限制胡男出境,希望能以緩起訴方式,儘速讓此案落幕,初步決定暫時限制胡男出境,緩起訴條件是胡男支付3萬元,陳致豪說,他們接受檢方的建議。

陳致豪說,檢察官是依據台灣之前兩起破壞連儂牆的案例處置,對涉案人限制出境,每日到地檢署報到,交3萬元捐給公益團體,離境前必須接受法治教育等等,他說,胡男「畢竟不是我國國民,長期關押也沒有意義,這樣的處置嫌疑人也接受,於是此事暫告一個段落,待完整調查完成嫌疑人才得離境」。

陳致豪指出,檢察官一度擔心,胡男是否「被指派」到台灣搞破壞,昨天聯繫胡男從事商務的台灣公司人員後,證實胡男確實到台灣洽談商務,整個案情也就單純化了,他強調,「別有企圖的中國人,只要破壞連儂牆,壓迫市民的言論表達,我們絕對不會和解,唯一的處理原則就是提告,交由司法處理。台灣是法治國家,不容中國人挑釁,這是大是大非,也是我們和中國很不一樣的地方,我們絕對會如此堅持」。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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