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港人被捕遭控暴動罪 過半是學生、最小僅13歲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9-10-09

抗爭者在6日舉辦「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共有26人被捕並遭控暴動罪,最小的只有13歲。(法新社)

抗爭者在6日舉辦「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共有26人被捕並遭控暴動罪,最小的只有13歲。(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反送中抗爭者在6日曾舉辦「反極權反緊急法大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共有26人被捕,遭控暴動罪,最小的只有13歲,被捕的26人中則有14人被控違反《禁蒙面法》,昨在西九龍裁判法庭開庭。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此案中被告年齡介於13至33歲,共有14男12女,26人中有14 人是學生,被控在灣仔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26名被告除了遭控暴動罪之外,有14人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涉嫌使用耳掛式口罩,防毒面具及布的物品遮臉。

26名被告中,有1名15歲被告被指控向警方投擲汽油彈,不准保釋,另有6名被告正在住院,沒有獲得法庭處理保釋申請,其他19名被告准以現金1000元至5000元擔保保釋,但需遵守宵禁令及不得離港等條件。

針對此事件,有多名辯方律師向庭上上訴,指指警方阻撓被告與外界接觸、延遲將被告送院、拘捕時使被告受傷、將不屬於被告人的物品和其個人物品放置在一起、要求被告全副武裝拍照,甚至有女警員要求女被告人僅身著內衣褲青蛙跳。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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