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門洞開 航警桃機華航都該究責 |
新聞 - 新聞快報 | |
作者 自由時報 | |
2011-07-08 | |
〔記者林嘉琪、姚介修/綜合報導〕桃園機場才剛獲SKYTRAX全球機場最佳安檢服務獎,昨天卻發生遭人半夜闖關事件,凸顯機場從門戶到安全管制的嚴重漏洞,國家大門門戶洞開,顏面盡失。 桃機董事長葉匡時:太不像樣了 交通部次長、同時也兼任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董事長的葉匡時昨表示:「太不像樣了!不會推責任。一定要釐清和追究航警、桃園機場和華航的疏失和責任。」但是就在追查相關責任時,官員竟然出現避重就輕的護短及卸責之詞。 該名女子駕車明明開上NP滑行道,航管未能發覺,未盡管理之責,應有疏失,但民航局官員卻指稱該女子闖入的是「勤務道」,屬桃勤的疏失,明顯避重就輕,直到昨深夜再度向官員查證,官員才坦言不排除闖入滑行道,正在調查中。 根據桃園國際航空站保安計畫「航空保安措施及應遵行事項」,管制區與非管制區必須設置有效阻隔設施,防止未經授權人員及物品進入。但是這起事件卻暴露了出國際機場的層層關卡全都鬆動失控的驚人事實。 先是機場出現鐵絲網間縫隙,讓女子得以潛入機場;接著她又擅開扶梯車到機坪,一旦在跑道或滑行道撞上起降飛機,恐釀成更大災禍;最後,該女子因為飛機艙門未關,大大方方闖進客機,還睡在駕駛艙的休息室內,桃機管理簡直成了國際大笑話。 民航局表示,根據民用航空法規定,民眾擅闖管制區,可處新台幣五千元到二萬五千元罰鍰;機場圍籬的安全維護由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負責,已經要求桃機公司加強巡邏;而地勤車鑰匙未使用卻未依規定取下,已違反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可依民航法處新台幣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罰鍰;至於艙門未關部分,華航表示將配合調查,一旦經調查為工作人員疏失,也會進行內部檢討。 Source: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