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介入?新唐人電視未獲續約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11-05-04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具有法輪功背景的新唐人亞太台,租用中華電信中新一號(ST-1)衛星,從境外傳遞節目內容至全台十二個有線電視播出,中華電信最近表明不再與新唐人亞太台續約,理由是換了新的衛星,頻寬不足;新唐人則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陳情,強調係政治因素考量,才不予續約。

中華電:頻寬減少 絕無政治考量

中華電信國際分公司協理陳慧燕回應,中華電信將中新一號衛星轉為中新二號(ST-2)後轉頻器少二個,頻寬減少,正好新唐人亞太台合約到期,所以不再續約,絕無政治因素考量。

新唐人亞太台發言人朱婉琪表示,新唐人亞太台自二○○七年八月租用中新一號衛星至今四年多,從境外傳遞訊號播放亞太新聞、醫療、共黨評論、娛樂、影集等節目,為敢言的獨立媒體,全台約三分之一有線電視收視戶可收視新唐人的節目,被中國視為眼中釘。二○○九年十月一日中國國慶日,新唐人亞太台還被蓋台長達半個月,至今找不到干擾者。

朱婉琪表示,新唐人亞太台從未積欠中華電信費用,節目品質優良,中華電信理應優先續約,如果無法續約,新唐人亞太台八月份必須下架,新唐人質疑中華電信為了在中國發展電信業務,刻意討好中國。

陳情NCC 新唐人質疑中華電討好中國

朱婉琪則質疑,中華電信公開資料說明,中華電信斥資與新加坡合作發射ST-2衛星比ST-1衛星性能優越、涵蓋範圍更廣、發射功率更高,承載的轉頻器數量及頻寬更多,與中華電信告知新唐人亞太台不續約理由明顯不符。陳慧燕表示,新唐人用的是Cband頻段,新增的Kuband頻段,兩者不相容。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營運管理處官員表示,依據電信法相關規定,中華電信為市場主導業者,針對客戶不得為差別服務,也就是不能無故任意挑選客人,NCC將查證雙方說法,了解中華電信是否真的頻寬不足才不續約,中華電信如有隱瞞,將依照電信法處分。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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