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上當了!/我國的立法院並非國會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陳暘   
2024-06-22

大家都上當了,被騙得糊塗了。中華民國的「立法院」並不等於英美的「國會」。

中華民國的憲法是五權分立,「立法院」只是行使五權中的「立法權」,不可搶奪監察院的監察權(包含調查權和懲戒權);也不能搶奪或干涉司法院的司法權(包含調查、審判、執法行刑)。英美的憲法是三權分立,其「國會」有參議院和眾議院,其職權和我們的「立法院」並非全然相同。藍白故意把「立法院」稱為「國會」,又宣稱「國會改革」(實則為違憲擴權和濫權,而且並不是「國會」)。

要增減或修改立法院的職權必須修憲,別無他法。單憑立委過半數的表決根本無濟於事。

立法院不是國會,它只是掌管立法的院,只是五院之一,不能搶奪或干涉其他四院( 行政、司法、考試、 監察) 的職權。立法院的職權就是立法,立法委員不是國會議員。這是我國五權憲法所明定,若要改變則必須修憲。最近立法院的擴權濫權,無論其法條內容和程序都已違憲亂紀,侵害人民和國家的權益甚鉅,必須趕快中止並改正。

(作者是醫師)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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