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茂生(1887-1947)
台灣第一位哲學博士,致力鑽研台灣教育制度與推廣台灣文化,乃『台灣文化協會』核心人物,創辦『民報』,中立、公正,批評時弊無畏無懼。被陳儀誣控「陰謀叛亂,鼓動該校學生暴亂;強力接收台灣大學;接近美國領事館,企圖由國際干涉,妄想台灣獨立」為由,私刑秘密殺害!!
他要台灣人永遠保存自己的風格與文化─堪稱生命哲學教育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八田與一(1886-1942)
「嘉南大圳之父」。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者,是人道關懷者,把台灣人的生存,當成自己的責任,若非極大的毅力,無法完成此艱苦的工程─烏山頭水庫,賣命也要完成任務,是八田與一的精神。
其全家人生命,與台灣結合為一體的意志,是要建國的台灣人必須學習的地方。
有情有義的台灣人,要追思此位真正利民、福台的台灣神。(by Dr. yang ,Emma整理) 詳細介紹
張七郎(1888-1947)
國大代表、花蓮縣議會議長、花蓮仁壽醫院創辦人。在當時「縣市長民選」的政策下,以高票獲選為花蓮縣縣長候選人,引起官府的注意,成為不幸的禍根。父子三人(張七郎、張宗仁、張果仁)被羅織「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等罪名,遭受凌虐酷刑,一家三人不明不白地冤死。
生前濟世助人,卻死於雙手沾滿血腥的國軍…乃228醫界消失的菁英。
其父子博愛濟眾、仁心仁術之大愛醫德,視治病如治理國政般的用心,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 賜(1891-1947)
勞工運動的先驅,他所領導的罷工事件,以1927年高雄淺野水泥廠罷工事件最著名。228事件爆發後,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被以機槍掃射,喪命於亂槍之下!
帶頭為基層弱勢勞工爭取權益,為公義、公理,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台灣人要效法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炘(1893-1947)
台灣金融界先驅者、「大東信託株式會社」創辦人,留學於日本慶應大學及美國哥倫比亞大學,主修經濟學。致力於本土金融事業的拓展,為對抗日人消滅民族意識之文化侵略及對台金融經濟壓力,籌組台人資本獨立發展之金融機構。
228大屠殺發生期間,因損及浙江財閥利益,被國府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乃228金融界消失的菁英……
其熱愛鄉土、力圖抵抗的堅持行動力,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黃媽典(1893-1947)
行醫於嘉義朴子家鄉德壽醫院,懸壺濟世,救人無數,有卓越拔群醫術。28歲時被任命為朴子街的街長,任內他興建自來水廠、街役場、內厝大橋、朴子小學、朴子女子公學校等等,政績遍及衛生、交通、教育、商業、水利、為朴子市奠下了日後發展的宏圖。數年後更赴任檢疫委員;當時台灣發生轟動國際之瘟疫,常不顧生命危險,遏止惡性鼠疫蔓延,犧牲奉獻心力。
228事件後卻以「暴亂首要份子」之罪,遭軍隊毒打遊街示眾後,在新營圓環槍斃。 (by Nathan) 詳細介紹
賴 和(1894-1943)
賴和,台灣新文學先覺者。
初習醫,執業彰化,人稱「彰化媽祖」。後加入台灣文化協會,投入文化抵抗外來殖民與啟蒙台人思想。
第一首白話詩~覺悟下的犧牲,藉詩聲援二林事件蔗農;小說創作「一桿秤仔」道盡台人追求公平正義的抵抗和犧牲。
一生行醫為文,啟迪後進。其詩句「勇士當為義鬥爭」正如斯人的覺悟與反殖民實踐,堪為台灣人建國精神標竿。(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徐春卿(1895-1947)
台北市參議員,勇於揭發弊端,保障人權,批評政府,又因反對日產廉售浙江財閥,得罪陳儀當局。
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友人勸他暫時躲避,他自認沒作虧心事,想出力維持當時社會秩序,卻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遭到逮捕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陳澄波(1895-1947)
他,是油彩的化身,畫筆似劍,揮灑出氣勢磅礡的繪畫世界。畫作〈嘉義街外〉入選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是台灣第一人。為台灣美術運動揭開序幕,繪畫燃燒著他高昂的生命。
228事件爆發後,被推為和平使代表之一,卻被綁赴嘉義火車站前,槍斃示眾。
熱心推展台灣美術運動,充滿正義感與理想性、熱心公益的個性,是台灣人要實踐推崇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陳 屋(1896-1947)
日治時期台灣工運領袖,戰後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228事件後,擔任台北市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前往軍法處調查殺害無辜民眾的軍警人員。
228事件期間,始終站在台灣民眾的立場著想,被當局列為暴亂首謀殺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雷 震(1897-1979)
蔣介石時期敢於犀利批判國民黨,發文鼓吹民主自由人權,要求蔣介石不要尋求連任成為獨裁者,並提出反攻大陸無望論,結合台灣本土菁英籌組反對勢力,因而被軍事法庭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的罪名判處十年徒刑。
出獄後撰寫回憶錄,保存了台灣言論自由的重要紀錄,並啟蒙了新一代的台灣民主運動。(by Nathan) 詳細介紹
楊元丁(1898-1947)
日治時期,國際聯盟拒毒會,議決禁吸鴉片,日本為保持自身利益,對台灣人仍發紅牌准吸終身。楊元丁反對此種鴉片制度;為此,日本嚴究持反對印刷傳單者,楊元丁一人擔下重責,被判囚284日。
在228事件中,由於基隆地區鬧米荒,副議長楊元丁出面交涉,卻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橫死於基隆「田寮港」。
其一生熱心助人、不畏強權、捍衛正義,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能通(1899-1947)
淡江中學校長,將信仰貫徹於『言教、身教、心教』,於淡江中學正處228事變動盪時局,毅然負起校長重擔,因日治時期遺留之教練槍與拒建中國式涼亭得罪柯遠芬;被國府流亡政權羅織誣陷為「匪首」並「發表荒謬言論煽動學生招致流氓及青年在校舉辦軍事訓練班……。」為由逮捕失蹤至今。
男女均教權理念,一生為推廣教育無私奉獻。是教育界的牧人!(by Susan) 詳細介紹
李仁貴(1900-1947)
台北電器商人,熱心地方事務,經商成功後投入政治,高票當選台北市參議員,非常關心台灣社會民生問題,曾要求國民政府改革弊端及經濟改善。
然而在228事件後,因參與「228事件處理委員會」擔任調查組長,調查六名殺人兇手,要求國民政府軍警停止濫殺無辜,卻遭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於家中被抓走遇害。(by Nathan) 詳細介紹
阮朝日(1900-1947)
為《台灣新生報》總經理,乃為民喉舌並批判時事的第一大報業;因應能源拮据創辦「日の丸式木炭瓦斯發生爐自動車株式會社」;於戰後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幫助台籍日本兵返台。上述事跡,被國府羅織「228叛亂首謀」罪名,成為228媒體界消失的菁英……
其大愛、心無疑懼、尊重女權的真民主,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王添灯(1901-1947)
228的悲劇英雄,一生貫徹理念-「為最大多數,謀最大幸福」。
日治時期已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推動台灣地方自治的實現。戰後初期對於新時代充滿希望,希望貢獻一己之力來建設新台灣。積極活躍於政壇和新聞界,除辦報廣聽人民心聲外,問政努力。
為求得人民的民主、正義,寧可得罪官員,也不得放過貪污公帑之官吏。(by Stella)詳細介紹
吳鴻麒(1901-1947)
曾任律師、法院推事,為人公正剛直、嫉惡如仇,對於官吏貪污馬虎的作風十分不以為然,因此對於貪污暴亂案件的處理十分嚴格,從不加以寬待。
公正剛直、嫉惡如仇、為公義公理的精神,是台灣人要學習傳承的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施江南(1902-1947)
京都大學醫學院博士,是日治時代第二位獲得醫學博士的台灣人。致力為台籍日本兵回台而奔走。曾擔任台北州會議員、「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28事件時,從病榻前被捉走,生死不明。
其熱愛台灣,為台灣社會盡心盡力,為公義公理犧牲奉獻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詳細介紹
潘木枝(1902-1947)
任嘉義市參議員兼副議長,嘉義228事件爆發後,明知去機場很危險仍義無反顧前往談判議和,過程中勇敢直言,平時問政處事富正義感;最後卻命喪於3/25嘉義驛前。
在兒女心中是位疼惜子女、溫柔、偉大的好父親;在病患心中是位侍病如親、敬業、仁慈,甚至被當成神拜的好醫生;在市民心中是位深受市民愛戴、景仰,為民喉舌的好代表;面對暴政強權的脅迫下依然不畏懼、不妥協。
他留給妻子的遺書裡寫著,為市民而亡,身雖死猶榮…… (by Jade) 詳細介紹
宋斐如(1903-1947)
創立「人民導報」直言揭發當時陳儀政府弊端,堅持「人民第一」,倡導「台灣新文化運動」。
228事件期間,未激烈抗爭,但「人民導報」卻遭查封,宋斐如則被列為叛亂首要人犯,在家中遭憲兵強行帶走,一去不回。(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旭屏(1904-1947)
曾說:讀法律才能幫助台灣人。熱心推動農業,致力推展新品種。官職不低,為官清廉,堅決不接受餽贈。任專賣局課長時,發生228事件,他認為責任加劇,照常上班,卻被匿名投書說企圖占有公賣局,被以「田經理設宴在大上海酒家,擬請同往」為由騙出家門,被發現陳屍南港橋下,頭蓋骨骨折而死。
清廉正直、為公忘私負責的言行,為公義公理犧牲的精神值得台灣人學習敬仰。(by Emma) 詳細介紹
黃朝生(1904-1947)
醫界的菁英,平時關心時政、熱心公益,時常參與義診,228事件擔任「228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在大逮捕中失蹤,下落不明,連屍首也找不到。
他熱心服務,無私犧牲奉獻的精神,是我們要追隨傳承的台灣精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林連宗(1905-1947)
日治時期,就讀中央大學二年級時,就通過行政科及司法科「雙料」高等考試。返台開業,當執業律師,為人權、公理、正義而辯。終戰後,當選第一屆參議員,對國民黨政權之貪污腐敗及壟斷操控提出強烈質詢。當選國大制憲代表時,以「制定憲法乃一國之歷史上重大之事,參加制憲代表亦是歷史上留有重大意義之人物,國大代表當要自重。」來自我期許。
豈料「憲法」卻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卻在野蠻的國民黨政權羅織罪名下把人帶走,從此消失一去不回。(by Stella) 詳細介紹
李瑞漢(1906-1947)
台北市律師公會會長,對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提出司法獨立、起用本省人等改革意見;得罪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官員,被憲兵第四團團長張慕陶以台灣省行政長官陳儀邀請開會為由,從宮前町家中,將李瑞漢兄弟及友人台灣省參議員林連宗一同帶走,竟一去不回。
其捍衛正義、仗義執言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民建國的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林桂端(1907-1947)
林桂端律師是留日回台的台籍法學菁英,在近代法律思潮的洗禮下,剛正不阿;在戰後漫無法紀的社會中,保護民權、伸張正義。
在國民黨政權使用特務和司法的手段干預新聞言論自由的《人民導報》筆禍事件中,挺身而出為辯護人,正義─就是伊e名。(by Susan) 詳細介紹
湯德章(1907-1947)
台日混血,一生以身為台灣人為榮,並充滿正義感,維護台灣人的權益,是台南地區相當受人敬重的律師,曾拒絕陳儀的邀情,不當貪污的中國官。
228事件後,負責維持台南地區治安,3/11,二、三十名憲警特務闖進他的住所,湯德章為保護台南菁英,一面徒手力抗拒捕,一面爭取時間將住所有關名單資料燒毀,挽救了當時許多台南的社會人士及成大學生倖免於難。
死前遭刑求遊街仍毫不畏懼微笑面對民眾。(by Nathan) 詳細介紹
Uyongu Yatauyanguna(高一生 1908-1954)
台灣鄒族音樂家,人道主義者。
以其鄒族傳統和日本師範教育接觸的西方哲學思想為背景,創作屬於台灣山林土地之歌。儘管因主張「高山自治」而遭中國殖民政權構陷貪污而被誘捕、入獄,仍寫出『春之佐保姬』來勉勵妻兒族人─不要放棄希望。
一生關心原住民經濟與前途,並在遺書中寫道:田地和山野,隨時都有我的魂守護著。而台灣山林仍幻化著Uyongu Yatauyanguna的歌曲,迴盪台灣人的心中傳唱。(by Rainbow) 詳細介紹
張榮宗(1908-1947)
嘉義朴子人,雖出生為富農子弟,卻相當關心勞工與農民,出任《和平日報》東石分局長,經常表現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面的報導。
228事件爆發,張榮宗在地方上糾集青年抗爭,率領三輛滿載民軍及裝備的車隊,由新營市出發,途中遇國府軍伏擊,當場身亡。(by Nathan) 詳細介紹
葉秋木(1908-1947)
於日本留學時期成立「台灣文化同好會」為左翼運動的健將,回台後當選屏東市參議會參議員,並被推為副議長。
228事件後擔任「228處理委員會屏東分會」主席,負責屏東地區的治安,為了民眾安全,親自率領群眾前往機場要求軍隊交出槍械,8日中午,屏東市實施戒嚴,進行大捕殺,葉秋木身為屏東市之意見領袖,被逮捕後,國府軍以「暴亂首謀」的罪名,割掉鼻耳及生殖器,拖出去遊街示眾,最後再予以槍殺。(by Nathan) 詳細介紹
林 界(1910-1947)
《台灣新生報》印報廠廠長、高雄苓雅區長,生性勤學,公學校畢業後不斷自我進修;本於區長的使命,於高雄壽山要塞司令部巡邏隊無故射擊、濫殺民眾時,前往與要塞司令彭孟緝談判要求停火不成,反遭槍殺,乃228政治界消失的菁英……
其無私奉獻、犧牲生命的「母雞護小雞」行為,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蕭朝金(1910-1947)
是一位虔誠基督徒,第二任高雄岡山教會牧師,本著強烈的愛鄉土、愛人的精神來牧會。三青團岡山地區負責人,228事件時,曾勸阻平息反政府行動,但仍被羅織罪名。死前拒絕下跪,堅持只跪拜上帝。鼻、耳、生殖器都被割掉,悲壯慘烈犧牲。
上帝的試煉,證道前的考驗。依靠信念、活出信念。以實踐上帝公義的道,追求自由、民主、人權的普世價值。(by Stella) 詳細介紹
陳復志(1893-1947)
在台灣當時的官僚體制中,不巴結也不奉承,也因此得罪了憲兵隊,嘉義民兵在228事件之後,死傷慘重,老婆要他逃到阿里山上,他說:「我如果不管,會死很多人。」,「我只是要出來講和的,不要擔心。」,為了嘉義民眾的安全,陳復志擔任和平使親赴水上機場談判,卻因此遭到扣押,並在七天後被綑綁遊街。
成為嘉義228事件爆發後,第一位在火車站前被公開槍決,禁止收屍的代表人物。 (by Nathan) 詳細介紹
王石定(1912-1947)
南台灣漁業鉅子,常樂善好施,為人親切,只要是慈善事業,都樂於贊助,1946年高票當選高雄市參議員。
228事件後為了阻止軍隊任意屠殺市民,參與高雄228事件處理委員會,然卻於開會時,遭闖入之部隊殺害,身上總共有十二個傷口,有彈孔、刺刀傷口等。(by Nathan) 詳細介紹
盧鈵欽(1912-1947)
228事件後,出面擔任處理委員收拾殘局,欲解救正被扣押的幾位和平代表團的議會同儕,最後卻讓自己成為被國民政府扣押的藉口,因為早在議會中專打擊政府不法弊案的他,早已被國民政府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他的大姊原本已為他準備逃亡的行李叫他快逃不要被抓,但他選擇不逃亡,也自認無錯,堅持留下對抗惡政。只因:「自己身為參議員,不出面解決不行。」
3/25在嘉義驛前成為他人生最後旅程、也成為暴政槍口下的冤魂。 (by Jade) 詳細介紹
吳金鍊(1913-1947)
《台灣新生報》日文版總編輯,對時政及社會不公現象,敢於批評、揭露,228事變時,每日大篇幅漢、日文對照,報導各地228事件消息,一生服務於報業。參與組織『台灣海外青年復員促進委員會』,照顧遭政府遺棄台籍日兵之善舉,遭國府流亡殖民政權羅織「陰謀叛亂首要」罪名,予以逮捕殺害。
伐暴揚善的精神……應復刻台灣人心中,矢志追隨。(by Susan) 詳細介紹
郭章垣(1914-1947)
宜蘭醫院院長。希望貢獻所學,為自己的同胞服務,面對醫院窘境,努力克服,霍亂流行時,不眠不休地工作,把病患的性命當親人看待,用同理心來尊重。228事件爆發後,從家裡被強行帶走,就地活埋,發現陳屍頭城媽祖宮前。生前留下「生離祖國 死歸祖國 生死天命 無念無想」16個字。
為人正直,重責任感,其從容就義,乃願意為台灣人民犧牲的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李鎮源(1915-2001)
國際蛇毒權威。早年貢獻所學於醫界、學界,晚年投身反對運動,創立「100行動聯盟」、「醫界聯盟」與「建國黨」,積極參與公投、反核四與反對中國併吞各種活動。
生前名言:「我想以有生之年貢獻給台灣這片土地,希望眼睛尚未闔上之前能夠見到台灣獨立建國成功,這是我的夢!」……
是台灣建國的精神,生命科學的實踐家。(by Susan) 詳細介紹
許錫謙(1915-1947)
《青年報》及《青年週刊》編輯、組織「台灣經濟外交會」花蓮港支部、「228大屠殺」爆發後擔任「青年大同盟」總指揮,召集民眾大會,並決議定調「打倒貪官污吏,台灣自治萬歲!」為口號。而後走避台北,然經遊說返回花蓮途中於南方澳附近遭埋伏的軍憲人員就地捕殺,享年僅32歲。
其熱心籌組公共事務、捍衛社會和平公義不屈服的大無畏精神,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Jolen) 詳細介紹
張雲昌(1916-1947)
228事件發生時,為遲滯未歸的廠長,一肩擔起蘇澳台灣水泥廠重務及228處理委員會委員兼任秘書,遭人密告,他認為無不法行為,做事心安理得為由,拒絕走避,而慘遭殺害。
『不知道,知道也不會講!』以生命守護廣納台灣菁英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名單』,拒絕出賣同胞的張雲昌,情、義、理的表現,正是台灣硬骨精神的實踐者。(by Susan) 詳細介紹
陳智雄(1916-1963)
早年協助印尼獨立建國經驗,戰後立志於台灣獨立建國運動。
被廣為認定是最純粹殉於信念的「台灣獨立運動第一位烈士」。堅決主張「台灣話就是我的國語」「生是台灣人,死是台灣魂」。
就義前,拒不下跪,刑前,仍高喊:「台灣獨立萬歲!台獨萬歲!台灣獨立萬歲!」(by Stella) 詳細介紹
王育霖(1919-1947)
一位打擊魔鬼的檢察官,於日本京都地方裁判所,任日本第一位台灣人檢事;終戰後回台擔任新竹地檢處檢察官,因不同流合污,在「祕密囤積糧食事件」中,捲進政治角力的濁流漩渦,成為國府的眼中釘,乃228司法界消失的菁英……
其生性耿介、公正不阿的法律人生觀,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簡錦文(1924-1947)
基隆要塞司令部任職軍醫。在動亂的年代時常行醫幫助貧苦百姓,很多人受過他的照顧。後來被國民黨以莫須有罪名:「煽動故鄉暴動,主謀叛亂。」槍斃。家屬遍尋不到屍體,一年後曾受過幫忙的民眾不忍心才偷偷告訴家屬埋屍的地方,得以安葬。遇害時才23歲。
其熱心助人、關懷弱勢的道德勇氣,堪為台灣人精神表率。(by Cathy) 詳細介紹
黃信介(1928-1999)
信介仙,台灣人的歐吉桑。黨外到民進黨的桶箍。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領導者,萬年國會的增額立委;美麗島事件特赦恢復公職;國會全面改選後元帥東征再度當選,三進三出,是立法院的第一人。向強人蔣經國的嚴厲質詢,驚動政壇,終因美麗島事件被羅織成獄。
主張自由民主是台灣走向獨立的路線,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Bian) 詳細介紹
廖中山(1934-1999)
以外省人第一代的中國人身分懺悔,提出「在台灣獨立建國的行列上,『外省人』不該缺席」的論點,發表「認同台灣,別無祖國」的宣言;並發起穿著書有「台灣國民」衣服的運動,帶給後輩無限的震撼教育,是教育界消失的菁英……
其堅持對海洋台灣的認同與愛,是台灣建國的實踐家與先行者,乃台灣人應追隨的建國精神。(by Aries) 詳細介紹
林山田(1938-2007)
台灣台南市人,致力建造台灣為民主法治和社會公義的國家而奉獻。為爭取言論自由,組「100行動聯盟」,廢除「刑法100條」;退報(聯合報)運動。為台灣建國大業,籌組建國廣場和建國黨,並任副主席。撰寫「建造自己的國家」手冊並自費發行。
一生黑白分明淡泊名利,以行動和熱情為台灣建國奠基。(by Rainbow) 詳細介紹
盧修一(1941-1998)
他說:「天下沒有什麼好事會平白掉下來,權利是爭取來的。」自小與寡母相依,不畏環境艱困奮鬥完成政治學博士。
他進入立法院後,參與多項重要法案改革,面對惡政惡法,不惜勇敢衝撞,即使生命遭受迫害、威脅,仍不改其從政的初衷。
1997年蘇貞昌參選台北縣長時,更因為他的「驚天一跪」而逆轉勝。
為完成民主建國的大志,點燃生命最後的火花,其無私奉獻的精神是後人追隨的人性價值。(by Jade) 詳細介紹
陳定南(1943-2006)
曾任宜蘭縣縣長、立法委員、法務部長。在宜蘭縣用心建設令人感懷,注重生態保育與環境保護的永續發展,冬山河的建設更顯現他對保有大自然風貌的用心與期待,對各項公共設施建設完工時的檢驗極其嚴謹,要求盡善盡美,人稱「陳青天Mr. Clean」。曾說:如果討人喜歡與受人尊敬不能兩全,我寧願受人尊敬。
一生清白、公私分明、一介不取、以國為家,堪為全台灣國人民所崇敬之台灣神。(by Emma) 詳細介紹
鄭南榕(1947-1989)
在戒嚴時期,勇敢的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鼓吹民主自由在台灣的開展、抗議國民黨政府在台灣實行戒嚴38年。公開主張台灣獨立,大聲說出「我叫做鄭南榕,我主張台灣獨立。」。
1987年2月成立「228和平日促進會」,要求公佈歷史真相、平反冤屈、訂定228為和平日,是台灣建國的先驅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陳文成(1950-1981)
在美國求學、任教於卡內基美隆大學,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研究政治理論,積極參加同鄉會、人權會,推動民主基金會,在財力上支援本土的《美麗島雜誌》,也埋下日後殉難之因。1981年7月2日上午,三名警總人員持約談傳票,從家裡把他帶走。這件事,使國際社會正式凝視國民黨的胡作非為,使美國政府果決處理校園特務的告密習性。
其為台灣人民爭取民主不畏強權的精神,是台灣建國的先行者。(by Cathy) 詳細介紹
228Net 信仰建國228 追思感恩台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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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台灣人民自救宣言」
  信仰建國228‧追思感恩臺灣神
〈核四論〉 列印 E-mail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林宗堯(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   
2011-08-02

前言:「核四論」長約5千字,分成13大項細述核四從興建之初,就​因台電自行設計成「舉世罕見的特殊廠」種下混亂因子,歷經工序紊​亂、系統倉促移交、控制室失火、纜線敷設錯亂、試運轉測試紊亂無​章的缺失;林宗堯在報告中明白指出:「核四真正的事實是:台電不​知核四廠完工日期,亦無能力估測。日後台電再向政府或國人宣告之​任何完工日期亦是純屬臆測,並無實務及事實依據。」

「核四論」中更指出,核四儀控系統的訊號點近4萬個,龐大複雜,​舉世罕見,儀控系統就像是核電廠的神經系統,準確性及穩定性攸關​安全至鉅,但是核四卻分由3個不同廠商各自分包,其介面衝突,準​確性及穩定性都難以預料,成為核四安全最大隱憂。

核四建廠延宕近廿載,紛爭至今不斷,何以至之?試論之。

一、理念及規則

核一、二及核三廠(前三廠)採統包(turn-key)建廠,由美國核能公司及工程顧問公司(顧問公司)負責整廠設計、設備採購、施工督導、試運轉測試及至滿載運轉,全程負責。以飛機為例,如波音標準737型,整架購置。

然,核四建廠初期,即以世界最新、最好為規劃理念。因而設計出舉世罕見之特殊核電廠,諸如罕見巨大的汽機冷凝器,超級龐大複雜的儀控系統及揚程達 20 米之主蒸汽管等。尤以儀控系統之龐雜,誠屬舉世僅見,且為承建商,奇異公司之首試。台電並結合經驗薄弱之石威顧問公司共同設計,並自行採購設備,獨立施工及試運轉,其艱難可預知。以飛機為例,堪稱自製之華航/長榮壹號。此乃核四延宕紛擾之首因。

二、設計

特殊電廠,設計不易,而顧問公司亦較薄弱。期間諸如管路衝突及共用纜線等,設計問題多達數百項,不及備述。進而引發台電公司擅自變更設計之紛擾。而今台電已逕行與顧問公司解約並依法進行仲裁,已無原設計公司支援。

三、設備

前三廠係由工程顧問公司,依工程進度,逕向已經認證合格之廠商直接選購。工序及品質均可確保。

核四則由台電自行開立設備規範,依政府採購法規,公開招標。然因法規限制,規範失誤,價格偏離及各國廠商考量等,諸多因素,設備採購不順,延宕嚴重且日期難料。導致工序紊亂,工程進度無期。反之,順利得標之設備,因工程延宕,形同過早抵廠,因而引發惡劣環境下的儲存問題。期間又逢颱風淹水,設備泡水嚴重,其保固期效亦已過期。

核四尚未商轉,然因十餘載之延宕,設備已相對老舊,其中尤以數位電子設備為甚。蓋數位電子設備日新月異,十餘載前之設備如同古董。未來備品取得,亦是一大挑戰。

核四儀控系統,訊號點近四萬個,龐大複雜,舉世罕見,亦為供應商奇異公司之首廠。且分由三個不同廠商各自分包。其界面衝突,準確性及穩定性,著實難料,尚待長期考驗。然儀控系統,恰如核電廠之神經系統,其準確性及穩定性,攸關安全至鉅,閃失不得。此乃核四安全隱藏之一大變數。

四、施工

前三廠於施工期間,顧問公司派40 餘位顧問駐廠。現場協助解決設計及施工之問題,並協調設備抵廠時程及監督施工品管,以確保工程進度及品質。

核四施工前半期,工地主任竟毫無核電廠施工經驗,且多數工地人員均為約雇人員。核電廠施工安全及品保概念闕如。導致施工問題不斷,品質管控問題更層出不窮。尤有甚者,前三廠行之有年之台電施工品保觀念及制度,至核四已然變質。由各承包廠商自行品管,核四品管退居二線,且無外部獨立之品保監督。導致諸如焊條/焊工管控,共同管線及纜線敷設等品管問題不斷。

設計問題及施工衝突,層出不窮。然核四並無數十位顧問駐廠,協助即時解決,累積之案件。高達數百件,以致工序紊亂,進度嚴重延宕。又因招標延宕,設備抵廠無期,更令施工難以為繼。核四十餘載之延宕,良有以也。

十餘載之延宕,令國內工程承包商,不堪機具及人員閒置之資金耗損,被逼減工、停工。期間又逢鋼筋水泥物料價格大幅波動,導致核四幾乎全面停工。大廠如開立公司,甚至倒閉退出。如此波折,在在影響工程品質及進度。

核四又經政府決策停工再復工,引發顧問公司及國內承包商之人員遣散再新募,其對工程品質及進度之影響不言可喻。

五、試運轉測試

核四安全攸關國人身家財產至鉅。然核四安全之認定,絕非反核人士苦行環繞台灣,或台電首長誓言保證,或政府及國會嚴厲指令,或學者專家言詞交鋒,即可認定。核四安全之認定,惟賴『完整並嚴謹之試運轉測試』,捨此別無他途。亦即將百餘系統逐一進行完整並嚴謹之試運轉測試。測試出設計上、設備上、及施工上所有問題。據此測試結果,所得之數據,仍是核四安全認定唯一之依據,亦是向國人安全保證之唯一憑據。

試運轉測試攸關核電廠安全至要。是故,前三廠雖屬成熟之標準設計,且由顧問公司統包施工。但顧問公司仍派十餘位測試顧問駐廠,負責撰寫測試程序書,並執行測試。且由二位資深經驗豐富之主管,主持全廠試運轉測試整體規劃。試運轉至商業運轉,歷時兩年。

試運轉測試之完整及嚴謹,取決於測試程序書。前三廠由駐廠顧問沿用國外標準廠之程序書改編。然,核四廠為特殊廠,並無標準程序書可資沿用。而由台電毫無核電廠實務經驗之新進人員自行編寫。且核四並無十數位具實務經驗之顧問負責執行試運轉測試。而由編寫程序書,無實務經驗之新進人員負責執行測試。

又核四並無具整廠試運轉測試規畫,經驗豐富之顧問主管駐廠主導。而由台電自主其事。因此整廠試運轉測試計畫,紊亂無章,導致系統未完整完工卻倉促移交,並逕行試運轉測試,百餘系統倉促移交30餘系統,歷經年餘卻僅完成七系統。期間系統燒毀二次,導致控制室失電全黑。如今又因纜線敷設之錯亂,試運轉已全面停止,並須全部重新測試,進度延宕幾近兩 年。

自1986 年以來,整25年,台電並無核電廠試運轉測試經驗,年輕新進人員更無經驗。然,事實上,以飛機為例:新型飛機之試飛測試乃波音公司之職責,誠非華航/長榮力所能及。航空 公司僅嚴格把關挑剔測試結果,並要求無瑕交機。特殊型之核四廠其完整並嚴謹之試運轉測試,實非台電之職責,亦非其力所能及。台電發電部門,理應挑剔測試結果,嚴格把關,確保測試結果無瑕以利未來安全運轉。而今台電卻自力摸索,負責執行核四之試運轉測試,非旦過程紊亂,且備極艱辛,並放棄嚴格把關之責,甚或為測試問題辯解。依此所得結果數據實難令人信服。未來面對質疑,紛擾必起,又何足以認定核四之安全。而核四安全之認定卻攸關國人身家安全至鉅。

六、完工日期

如前述,核四因特殊設計,又非採統包。且設計、設備、施工及試運轉測試,問題重重,以至工序紊亂,工程進度難測。是以十餘年來,台電宣告之完工日期,一再延宕,實源自此結構性問題。

2009年台電再次信誓旦旦,宣告百年商轉日期,自是純屬虛構(參閱『核四重大缺失報告』2010年1月)。真正事實是:台電不知核四廠完工日期,亦無能力估測。日後台電再向政府或國人宣告之任何完工日期亦是純屬臆測,並無實務及事實依據。

七、原子能委員會

如前述,前三廠因沿用標準設計,並由顧問公司統包建廠。故原能會僅就法規及程序審查即可。無需針對設計、設備、施工及試運轉測試,深入實質審核。歷年來,原能會人力均依此編制。

核四仍特殊廠,且非統包。然,原能會人員編制依然。雖極力增調,仍差遠甚。原能會亦盡力邀請國內外專家及組織,針對議題,作檢討及報告。然終屬選擇性及輕觸性之監督。實無力長期持續,深入做實質品質及安全之監督及審核。

為求人力精用,原能會將核四系統分成三級:安全、品質及一般級。集中人力,監督審核安全級系統。即便如此,原能會雖已全力以赴,夙夜匪懈,乃力有未逮。更無力顧及一般級系統。是故,即便核四燒毀半個廠,即50餘一般級系統,卻仍不在原能會安全監督審核範圍內。而原能會卻是政府法定主要之核四安全監督審核部門,誠然無奈,卻難符國人期待。

八、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

此會由原能會主持,由13位委員組成,計地方人士5位,中央部會(環保及國營會)二位,民間團體人士三位,及學者三位。然,並無一人具核電廠施工或運轉之實務經驗。

每3個月開會3-4 小時。由台電及原能會簡報,再由委員提出質詢或意見。因非核電廠實務背景,故多為原則性及諮詢性之質詢及意見,較無法就品質及安全議題深入實質監督。

五位地方人士為地方請願及訴怨,亦在安全監督討論範圍。自福島事件後,地方人士之訴願及民眾溝通益形重要。是故,此會已漸轉型為民眾溝通與訴願,而漸遠離實質之安全品質監督。

因此會之特殊名稱,又由原能會主持,是故,極易令政府及國人誤認此會具實質監督安全及品質之功能,並能確實協助原能會為核四安全實質把關。實差甚遠。同理,此會阻擋了立法院另設獨立核四安全監督小組之議,阻斷了立法院實質監督之管道。

九、法規程序與實質品質

符合法規及程序完備,得令台電態度堅定,言辭平穩,縱論安全議題,並保證核四安全。然往往與實質品質及安全相差遠甚,甚至完全背離。此乃核四獨特現象,台電前三廠並無。茲舉數例。

由新進人員編寫之試運轉程序書,依制度及程序由台電內部層層嚴格審核,並經資深委員會開會審核才得通過。制度及程序均完備。然實質上百餘頁之程序書,多位審核意見平均不到3 條,而委員會亦通過如儀。事實是程序書不堪使用,得重新改編,(參閱附件:『核四重大缺失報告』2010年1月)。

施工之品管及品保制度完備,並經層層管控。然,實質上,焊接/焊工問題從未間斷,共管問題及纜線敷設之紊亂,更凸顯品管及品保制度與實質品質,完全脫離。

工程進度之編定及完工日期之推定,制度程序完備。致令台電態度堅定,信誓旦旦。實質上既無經驗又無能力,凸顯制度與程序脫離事實甚遠。

自力執行試運轉測試,於法規及程序上一再以言辭強調:資深,經驗豐富,團隊,層層審核,節點控制,及完整訓練等等諸多堅定言辭。然,實質問題已如前述,而今試運轉測試紊亂,且已全面停止。

政府及國人面對台電依符合法規及程序完備之平穩報告及信誓保證,欲深入瞭解實質品質及安全問題,誠然不易。需具備較台電更專業之實務經驗,並投入大量之時間及人力,方得以實質深入瞭解問題。此並非台電固有現象,核四何以至此?

蓋現今核四幹部,上自副總,下至股長工程師,均非當年建廠規劃理念之決策人士。然卻背負著完成建廠之重責大任。承繼了設計上、設備上、施工上,及試運轉測試上,重重困難問題。又受經濟部國營會如期完工之進度逼感。備極艱辛。

幸,歷經後半期艱苦奮鬥,終於得以開始進行試運轉測試,誠屬不易。其精神及能力令人讚佩。然既無功勞,亦無苦勞,惟得無盡之指責與批判。此番無奈,致使台電僅得以符合法規及程序完備,以回應非其自身責任卻得承擔之諸多困難及問題,以使核四得以繼續興建。實有甚難處。而坦承實質缺失與錯誤必引發更多之紛爭與指責,阻礙核四之建廠。且得面對責任調查,甚或冤送法辦。

十、核二/核三與核四安全度比較

茲就核二/核三對核四之安全度,試做比較分析。

1. 理念規劃:
核二/核三係沿用國外成熟之標準型電廠。採統包方式並已成功運轉超過25 年。
核四乃特殊型電廠,諸多特殊規劃,並多世界首創之設置,未知因素甚多。

2.設計:
核二/核三由美國著名顧問公司,沿用成熟標準型設計。其設計完整,並經多年不斷改進,已是穩定之電廠。

核四原顧問公司早已解約,後續設計問題尚待解決。設計問題較多,且屬特殊型,其設計之可靠性及安全性,尚待檢驗

3.設備:
核二/核三設備來自經顧問公司認證合格之廠商,然已運轉廿餘年,設備相對老舊,惟經多次多項更新汰換,系統及設備安全及穩定性均佳。

如前述,核四自訂規範,公開標購,低價得標,設備閒置多年,儀控系統龐雜又屬首廠,其變數甚大。穩定性及安全性尚待檢驗。

4. 施工:
核二/核三採統包施工,由顧問公司負責,協助解決施工問題,並確保品質,其品質及工期管控嚴謹。
如前述,核四廠延宕多年,施工波折不斷。品管問題層出不窮,至今仍得重敷纜線,其安全性尚待考驗。

5. 運轉:
核二/核三已平穩運轉廿餘載,並已培養出極優秀之運轉人員,運轉經驗豐富。
核四運轉人員尚在考照中。新手上路,卻面對設計、設備及施工上諸多問題之特殊型電廠,學習摸索期較長,風險亦高。

6. 維護:
核二/核三歷經廿餘載之運轉,已擁有經驗豐富之固定維護團隊,維護紀錄良好。並經多次不斷改進及更新設備。其維護能力頗為穩定。

如前述,核四延宕十餘載,設備閒置甚久,儀控系統龐雜及備品取得不易,特殊型核電廠維護確實是大挑戰。

7. 緊急應變:
核二/核三運轉維護能力甚佳,且經驗豐富,緊急應變已演練多年,熟練度高,且應變力強。

核四,既是特殊型電廠,建廠又諸多問題,且新手初試,運轉及維護經驗尚缺,其熟練度及應變力較薄弱,尚待多年之演練。

綜觀上述,核四之安全度及穩定度,比較於核二/核三,相差遠甚。

十一、結論

總統及院長明令核四續建,對核能安全之指示既明且切。而國人對核四安全之盼,更是殷切。然,如前述,核四卻是「如是」之廠。事已至此,而今,計將安出?願與有識之士共論之。

十二、他山之石,韓國

2009年底,韓國擊敗壟斷核能工業數十年之法國及美日核能集團,贏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204億美元,4座核電廠機組之建廠合同,震驚世界核能業界。韓國目前正積極向東南亞、土耳其、約旦及烏克蘭出口核電廠。

回顧歷史,韓國首座核電廠,商轉於1978年,遠落後台灣,並曾來台取經。而今韓國正縱橫世界核能工業市場,而台灣卻深陷核四泥淖,情何以堪。何以至此?願與有識之士共論之。

原子能委員會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林宗堯委員
中華民國100年7月25日

source: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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